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
苏州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受训可获补贴
2015-02-03 23:01:00
中国江苏网

  为引导和扶持更多的大学生创业,我市最新制定2014-2017年“苏州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下简称“引领计划”)。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根据引领计划,我市将力争2014-2017年实现引领不少于6550名大学生创业的预期目标。

  根据引领计划,2014-2017年,我市参加创业培训的大学生将不少于13100人。引领计划同时明确,我市将实施创业政策扶持、创业孵化推进、创业服务优化等工程,在简化工商登记注册手续、放宽市场准入条件、落实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等诸多方面,为大学生创业创造更好的条件和环境。

  根据引领计划,我市将简化住所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包括在校大学生)提供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允许大学生租用、使用高校范围内的相应场地作为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同时,允许高校毕业生申报登记时,使用文化创意设计、动漫游戏、移动媒体广播电视、电子书包、数字出版、网络出版等用语作为名称中行业和具体经营项目的表述。此外,按规定,以个人名义从事家政服务、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家庭教育的,可不办理工商登记。

  了解到,对毕业前2年内参加创业培训的大学生,市人社、财政部门将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具体规定是,在校生和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苏创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凭税务登记证明及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保证明,可申请享受6000元的一次性开业扶持补贴,经认定后在稳定经营满6个月和1年各发放3000元。开业3年内,每吸纳1名符合条件人员就业的,可享受一次性3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同一企业对带动就业的同一人3年内只享受1次,3年累计享受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在税收优惠方面,引领计划进一步明确,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在3年内,以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至今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等。

  同时了解到,全市将规划建设20个大学生创业园,对在苏高校建立的针对本校在校生创业的大学生创业园,经认定后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财政补贴。市人社部门表示,对符合进入经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园)条件的创业大学生领取营业执照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给予租金补贴;在孵化基地(园)之外自行解决经营场所并经认定的,3年内可按每户每年给予租金补贴,每年补贴标准不超过5000元。

  原标题: 苏州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接受培训可获补贴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新闻
中国教育在线 2019-12-26 15:59
SRC-847829063 2017-10-09 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