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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加强 中小学幼儿园智慧安防建设的指导意见
2020-05-20 13:21:00
江苏省教育厅

  苏教安〔2020〕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公安局:

  近年来,全省教育系统、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部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校园安防建设,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校园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升。但校园安防建设还存在地区、学校之间不平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高等问题,一些学校安防条件还不完善,不能完全满足新形势下校园安全工作需要。为加快推进我省校园安防建设全面达标,推进智能安防技术深度运用,不断提升校园安防整体水平,切实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现就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智慧安防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全面提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为目标,深入落实《省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全省加快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广泛运用物联网周界报警、视频传感系统、生物特征识别、异常行为分析等现代安防技术,加强校园智慧安防建设,实现对校园及周边区域各类治安要素和安全风险隐患的智慧动态感知、智能预警研判,为打造平安校园升级版提供科技支撑和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

  ——高标定位,科学规划。按照前瞻领先的目标定位,兼顾不同地区发展差异,科学规划、稳步推进校园智慧安防建设工作,做到既体现先进性和整体性,又具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着力打造江苏“校园智慧安防”新品牌。

  ——兼容共享,实用实效。坚持从实用实效出发,充分兼容校园现有技术防范设施和安防管理平台,最大限度整合现有安防资源、方便后续操作应用,避免重复建设。

  ——因校制宜,分类推进。根据本地校园安全保障能力,指导学校结合自身安防需求,积极稳妥开展校园智慧安防建设,不搞“一刀切”和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

  ——互联互通,安全运维。严格落实校园智慧安防建设、联网、应用、服务、管理等各环节的技术标准、管理规范和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各类传感系统、安防技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共用,运维安全高效。

  三、目标任务

  ——基础安防建设全面达标。按照国家和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要求,推进学校基础安防建设达标工作,确保全省学校物防建设和校园封闭管理达标率100%,校园视频监控和一键式紧急报警系统与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联网率100%,学校门外一定区域公安自建探头安装率100%。

  ——智能安防技术深度应用。结合校园基础安防建设达标工作,积极推动人脸识别、车辆识别、周界防护、访客管理、物联感知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手段在校园安防建设领域的深度应用,力争2022年底全省智慧安防校园形成规模效应,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智慧管理平台科学建设。优化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互联互通,积极推进区域集成化智慧管理平台建设,不断健全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机制,努力实现对校园安全风险的智能感知、主动预警、即时响应、迅速处置。

  四、建设内容

  按照国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GB/T29315-2012)和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重点在以下五个方面推进安防建设:

  (一)学校门口区域。除门外区域无法通行汽车的学校外,应安装石球、石墩、金属立柱、金属拒马等硬质防冲撞装置,有条件的安装预埋式升降柱,有效阻止汽车驶入。有条件的学校在周边接送学生的重点位置,增设微光智能摄像机,并加装人员跨线、人员徘徊滞留、危险物品识别等异常行为分析报警系统。公安机关要在学校门口区域逐步布建嗅探式智能感知设备,采集分析相关数据,服务支撑警务实战。有条件的地区,应在学校大门区域规划“高清视频监控识别区域”,安装人脸抓拍系统,对校园大门及门外50米范围内人员进行人脸抓拍预警及构化分析。

  (二)学校进出通道。有条件的学校门卫室应安装访客登记系统,配备人证查验设备,实现外来人员进出校园全部留痕;可设立访客通道并安装人脸识别一体化闸机。学校行人、非机动车进出口通道安装门禁系统,通过刷卡、人脸识别等方式实现快速通过,人车混行的可安装全结构化摄像机,实现对区域内车辆、非机动车、人员的全目标检测抓拍和识别分析。学校机动车进出通道可安装车牌识别系统,智能提取车牌、车型、车标、颜色以及前排驾乘人员图像信息;学生上放学期间,应落实人车分流等安全管理制度,严防发生校园交通事故。

  (三)学校重要部位。学校应修建完善高度不低于2米的实体防护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校门口及教学楼、宿舍楼、礼堂、食堂、危险品储存室、实验室和室外人员集中活动区域等重要场所、部位,应布建视频监控并与学校安防监控室联网运行。有条件的可设置周界电子围栏系统等防攀爬设施,实现周界报警与监控联动,在适当区域部署具备语音提示、越界报警、视频取证等功能的感应报警系统的高空瞭望设备。

  (四)学校安防监控室。学校应加强安防监控室建设,优化校园视频监控显示系统,并实现对各类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统一管理;规模大的学校宜设置独立的安防监控室。建立完善值班巡逻人员培训上岗、日常管理以及安防设施报修维护、突发事件警校联动等工作机制,保证安防监控室有专人值班,一旦发生案(事)件能够快速应对处置。

  (五)学校安防管理平台。各地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应统筹推进本地校园安防管理平台智能化建设,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向教育部门的汇聚,向公安机关的融通。应整合当地社区基本信息、视频监控、人车抓拍、门禁管理、周界报警等数据,支持将多种通讯终端视讯融合通信、组会,实现远程巡检、统计分析、布控报警、应急指挥等功能,实现校园安防系统与公安信息化应用服务体系的有效融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各地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要把校园智慧安防建设作为推动校园安全工作提档升级的关键举措,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联合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部署。要围绕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环节认真研究谋划,共同抓好各项措施的推进落实。

  (二)落实资金保障。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根据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智慧安防建设工作需要,将所需资金纳入预算,确保校园安防建设投入。对新建学校,要做到智慧安防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三)强化序时推进。各地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要将实施校园智慧安防建设与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平安校园建设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要求,有力有序推进校园智慧安防建设。要注重培育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样板典型,通过示范引领、典型带动,推动校园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整体提升。

  (四)密切协作配合。各地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切实强化协作配合,科学统筹本系统资源优势,在信息技术、检查调度、应急联动等方面形成整体合力,切实做到方案同谋划、问题共研究、协同抓落实。工作推进中,要注重加强与学校的沟通衔接,主动提供指导服务,切实强化联动共治,着力构建校园智慧安防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

  省教育厅 省公安厅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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