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
来喽!来喽!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提前招生章程来喽!
2021-01-23 19:02:00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性质: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招生代码:1352

  学校简介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江苏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江苏财经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并先后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财政、金融、商业、统计、粮食、报关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先后荣获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50强、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园林式校园、江苏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江苏省智慧校园示范校等多项荣誉。
  目前,学校面向江苏、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等21省(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000余人,其中来自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印度尼西亚等七国留学生80余人;正、副教授194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青年教师占比85%以上;江苏省高校A类品牌专业1个、省高水平骨干专业5个、省高水平专业群2个、省级重点专业群3个、省示范重点建设专业5个、省特色专业1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2个。
  一、招生对象
  江苏省内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
  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网址:www.jseea.cn)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9日至11日
  3、报名程序:由考生本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四、考核办法
  1、考核组织:
  报考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面试,面试合格方可录取在相应专业,面试时间及面试方案另行公布。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再安排校测或面试。
  2、考核分值:以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结果为赋分依据,折合总分300分。具体赋分办法见下表:
  五、加分政策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以上加分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提供,考生无需提供材料。
  六、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依据考生折算总分择优录取。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折算总分按比例划定。
  2、录取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考生折算总分采取“分数优先”的方式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同分考生首先参考语数外三门合格情况,再同分参考物理或历史科目合格情况,仍同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3、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可登录http://zs.jscj.edu.cn/查询录取结果。
  七、日程安排

  八、体检要求
  考生身体状况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九、监督机制
  1、提前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教育行政及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监督,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相关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提前招生的每一个工作环节接受学校纪委再监督。
  3、参加提前招生的考生应做到诚实守信,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规定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十、违规处理
  对违规的考生视情节轻重,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直至取消录取资格。对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十一、相关事宜
  1、按规定,被我校提前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需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考生可到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咨询
  2.电话咨询:400-883-2686(免长途话费) 0517-83858686 83858666
  3.网上咨询:
  http://www.jscj.edu.cn http://zs.jscj.edu.cn
  4.微信咨询:微信号jscjzyjsxy
  5.Q Q咨询:297329171(郑老师)34958377(冯老师)

微信手机网站

招生办微信公众号
2021QQ招生群
  十三、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新闻
中国教育在线 2020-05-30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