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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中职一至三年级免学费 高中择校费学费不可双收
2013-08-21 11:48:00
        昨天,扬州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发布了《关于2013年秋学期中小学收费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秋学期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提供作业本。

    义务教育:公办最高交19元实践费

    《通知》指出,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提供作业本,其中一年级、二年级每学期只要交纳15元的社会实践活动费,三至九年级每学期需要交纳19元的社会实践活动费。

    而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费,则按民办学校原收费标准减去公办学校相应年级原学杂费标准收取,即小学1—2年级减收84元、3—6年级减收104元、初中减收150元。    

    高中:择校费、学费不可双收

    公办普通高中按评估确认的星级收费,学校已收取择校生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根据文件,一星及以下普通高中各年级统一收费480元;二星普通高中各年级统一收费640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统一收费840元。

    代收费(含教材、磁带、作业本费)按照年级不同而收费标准不同。今年高一年级代收费上调至450元,高三年级代收费下调至110元,高二年级仍为450元。住宿费各学校统一为100元,社会实践活动费统一为19元。    

    公办中职:一至三年级免学费

    在《2013年秋学期中小学收费标准》中,公办中等职业教育一、二、三年级学生免收学费是最大亮点。今后,我市职业高中、综合高中、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只要交纳19元的社会实践活动费即可,并不得收取体检费,学生体检费用在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  

    代收费:校服不得贵于125元

    教育部门强调,学校代收费必须遵循“据实收取、不得盈利”的原则。校服应遵循学生自愿购买的原则,春(秋)装费每套最高不得超过125元,夏装费每套最高不得超过70元。

    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可收取校服费。高一年级可收取军训服装费,军训服装采取租借的办法,按实际租金收取,每生收费不得超过30元/套。普通高中不得收取补课费、体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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