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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的实施意见
2019-08-15 13:34:00
江苏省教育厅

  苏教基〔2019〕19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贯彻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苏政发〔2019〕31号)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苏招委〔2019〕2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切实加强学生发展指导,促进普通高中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现就加强我省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动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坚持以生为本,倡导适合的教育,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的指导,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聚焦核心素养,依据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学科原理和生涯教育理论、方法、技术,科学设计并开展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

  (二)主体性原则。坚持以生为本,注重将面向全体和尊重个体差异相结合,引导学生认识和发现自我价值,发掘自身潜力,选择适合路径,促进自主发展、个性发展,成就每一个学生。

  (三)发展性原则。着眼学生终身发展,引导学生关注自我身心成长的阶段性特征,把握社会发展的时代要求,系统地实施发展指导,为学生在未来的社会角色中实现自我价值奠定基础。

  (四)实践性原则。强化实践体验,注重在实践活动、实践场景中感知与获得。结合校情教情学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生发展指导实践活动,为学生探索成长路径积累实践经验。

  (五)协同性原则。注重整体规划,坚持多方协同,充分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联合家庭、高校及社会组织的力量,构建多方参与、学科融合、家校共育、路径多元的学生发展指导格局。

  三、主要内容

  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主要包括自我认知指导、社会理解指导、学业发展指导、健康生活指导和生涯规划指导等方面。各学校要重点做好学生自我认知指导、学业发展指导和生涯规划指导等工作。

  (一)自我认知指导。指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了解自己的性格特征、兴趣爱好和能力特长;指导学生正确看待个体差异,认识并发现自身优势与价值,准确定位自身角色,提升自主发展的意识和能力;指导学生加强品德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培养持续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

  (二)社会理解指导。指导学生增强社会意识、社会理解,认识个人与社会、职业与事业、当下与未来的关系;指导学生了解社会角色、社会分工的发展动态及不同职业的专业素养要求;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奉献精神、感恩意识和合作能力,形成对他人、对社会各行各业的尊重与理解。

  (三)学业发展指导。指导学生了解普通高中课程设计、学科知识体系和学科核心素养等要求;指导学生明确个人学习目标,科学合理地进行课程选修,确定选考科目;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独立思考能力,挖掘学习潜能,提升学业水平。

  (四)健康生活指导。指导学生提升生活自理和自立的能力,养成科学生活方式;指导学生自主调节情感情绪,增强环境适应能力,培养健康的人际关系;指导学生正确面对学习、情感、个性、意志等方面的问题,养成健全的心理品格,健康生活,珍爱生命。

  (五)生涯规划指导。指导学生在充分的自我认知和社会理解的基础上,掌握学习与生涯选择的主要方法;指导学生平衡个人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初步规划合理的学业、专业、职业及人生发展路径并根据实际动态调整,树立主动学习和终身发展的意识,努力实现兴趣、理想与职业的有机统一。

  四、实施途径

  (一)规范开设发展指导课程。各普通高中要结合自身实际,面向全体学生,积极开发开设20课时左右学生发展指导课程。构建体系完整的、体验式的学生发展指导课程实施路径,采取课堂讲授、专家讲座、团体辅导等多种方式指导学生发展。加强学科融合教育,将学生发展指导渗透到各个学科,统筹实施学生发展指导课程。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专家编写和推荐学生发展指导课程读本(教材)。

  (二)积极开展各类实践活动。各普通高中要广泛开展各类社团活动,引导学生深入社会开展丰富的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认知和体验。要创新活动形式,增强学生参与实践、自主探索的能力,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加强自我认知、树立专业志向、实现主动发展。要积极联合高校开展协同育人,充分发挥高校学业规划、专业指导优势,着力指导学生对学业、专业、职业的探索。

  (三)科学实施发展指导评价。各普通高中要依据我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全面、客观、公正评价学生发展,充分运用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为每名学生建立个性化成长档案,对学生成长情况进行科学分析,为其未来发展提供指导。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托有资质的权威专业机构,为学生进行科学系统的自我认知与生涯规划方面的测评,为学生发展指导提供参考。

  (四)建立发展指导中心。各普通高中要建立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研究学生、服务学生、指导学生发展。指导中心要配备专门的学生发展指导教师,2000人以上高中学校至少配备2名专职教师(含心理健康教师)。有条件的学校可聘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相关社会组织机构的专业人士作为兼职导师进行专业指导。各普通高中要把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校课程计划,积极构建各年级纵向衔接、校内外横向贯通、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发展指导体系。

  (五)加强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各普通高中要建立以专职教师为骨干,班主任、学科教师共同参与、互相配合的学生发展专兼职师资队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指导教师的管理和培训。我省将探索建立指导教师准入制度。活动指导教师、咨询辅导教师等各类指导教师须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培训及认证考核。力争2-3年,我省学生发展指导教师均通过培训并获得相应证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工作,指导学校把学生发展指导作为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的基本内容进行统筹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指导学校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校本化的学生发展指导方案,设计开发学生发展指导课程与活动,提升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学生发展指导工作有效开展。要加强经费保障,确保硬件建设、课程开发、教师培训等各类教育指导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研究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科研部门要加强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注重研究先行、课题带动、实践跟进、成果运用。各地教科研部门要组建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专家团队,广泛开展调研交流和课题研究,推动地区、学校创新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模式,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

  (三)加强示范推广。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评估部门应将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纳入普通高中评估体系,制定相关评价指标,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规范化、专业化发展长效保障机制。探索创建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示范学校,培育并推广学生发展指导优秀典型案例,将学生发展指导研究与实践成果纳入基础教育内涵建设项目并给予必要支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升我省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加强家校协同。各地各校要推动家校协同育人,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通过举办家长讲座或家长论坛,帮助并引导家长了解学生发展的理念与方法,更好认识子女学业状况和发展优势,提升家长指导学生进行选择和规划的能力。深入推进家校共育,充分挖掘家长资源,塑造成功典型案例,通过家长委员会等方式邀请不同职业背景的家长走进课堂,介绍相关职业发展的情况,创造职业体验的机会,促进学生的职业理解和健康成长。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普通高中要加强学习宣传研究,正确把握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的要求和方法,主动与新闻宣传部门和相关单位通力合作,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引导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深刻认识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的价值和意义,争取广泛的理解和支持,为学生发展指导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省教育厅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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