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泰州市诗人协会三届二次理事会议在海陵区召开。会议顺利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及理事增补等各项议程,选举陈敏为新一任会长兼法人代表,为协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会议由协会副秘书长俞俊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理事29人,实到22人,符合协会章程及社会组织管理相关规定。
会议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协会章程,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序进行。经民主表决,会议通过以下决议:一是协会法定代表人由陈敏担任;二是增补袁军、高友年、徐茂雯、曹海平、陈丽等五名同志为理事;三是聘任陈丽同志为协会副秘书长。

新当选会长陈敏在表态发言中表示,将与新一届理事会成员一道,坚守诗歌初心,扎根泰州本土文化,推动诗歌创作与时代同频、与人民同行。他提出,未来将积极开展诗歌交流,创新采风活动形式,催生更多接地气、有温度、见性情的优秀作品,同时依托各类平台让泰州诗人的声音传得更远。
协会创始人王加珍校长在发言中饱含深情地回顾了诗协一路走来的风雨历程,对年轻一代诗人的成长寄予殷切期望。他勉励全体理事珍视诗歌创作的纯粹性,坚守文学理想,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勇于创新,让泰州新诗的薪火代代相传。他相信,在新任会长陈敏的带领下,协会定能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开创更加繁荣的创作局面。
泰州市文联周卫彬主任在讲话中勉励全市诗歌工作者,要立于时代潮头,自觉将协会工作融入全市发展大局,以诗歌记录泰州城市发展的新成就、城乡面貌的新变化,积极探索诗歌与新媒体、数字艺术的跨界融合,创作出更多具有泰州辨识度的精品力作,不断增强协会的凝聚力与向心力。
本次换届会议程序规范、流程严谨,为协会团结奋进的良好局面提供了坚实保障。与会理事纷纷表示,将在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潜心创作、服务人民,共同书写泰州诗歌事业的新篇章。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教育在线
